我打小就是個白眼狼。 五歲流浪。 路邊大叔勸我跟他回家,我拿了他的燒餅還要踹他兩腳。 十歲打童工。 膝下無子的老闆娘想認我當乾女兒。 我能在大年夜偷她半個家。 後來,我意外翻開我娘留下的日記本。 才知道,原來她是爲了給她弟還賭債生生累死的。 好傢伙,我剛想找我那舅舅還錢。 再睜眼,我竟穿到1980年。 外婆正道德綁架,逼我娘嫁給村長家的瘸腿兒子換彩禮: “大丫兒,你不嫁,咱家就沒錢給你弟娶媳婦。” “你忘了小時候,你弟每次喫饃饃都給你掰一半了?” “你忍心看他打一輩子光棍兒?” 話落,有個聲音弱弱地在我耳邊說:“那是不忍心,畢竟那是我弟......” 我呸了一聲。 咋的,扶弟魔沒當夠是吧。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