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八十八萬,一分不能少。” 我爸冷眼看着我談了七年的男友,目光裏滿是挑剔。 我媽唾沫橫飛:“八十八萬哪成?小花一年能賺十萬,三十年起碼能給他家賺三百萬。” 她手上的計算器按的飛快:“再加上生兒育女,要我說彩禮必須一百五十萬。” 我看着他倆,聲音乾澀: “嫁妝,你們打算......” “甚麼嫁妝?” 我爸冷哼:“我養你二十五年,這錢,你還了嗎?” “我哥還了嗎?”我看向我哥,他低着頭一言不發。 “你哥是自家人。” 我爸淡淡一句話,我突然就懂了。 我哥是自家人,而我,是外人。 可我這外人,養了他們整整七年。 工作七年,每月交三千家用。 我爸從頭到腳,我媽脖子上的金項鍊,甚至這個家大大小小的傢俱都是我買的。 到頭來,我成了那個外人。 我仰頭,忍着淚意: “好,既然我是外人。” “從今以後,爸,媽,你們就靠我哥養着吧。”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