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養了我十年,每晚都在煤油燈下教我認字,說我們林家不能出文盲。 第一次來月事弄髒了他省下布票換的牀單,他也只是摸着我的頭笑“我們小晚長大了”。 我沉溺在他的溫柔裏,仗着沒有血緣關係,十八歲那年藉着發燒的迷糊吻了他嘴角。 那晚,他把我摟得很緊。 天亮後,他拿着我的戶口本,卻讓我用蘇婉的名字去領結婚證。 他知道我無處可去。 因爲爸媽在武鬥中爲護他被打死,是他牽着我的手逃出省城。 知道我名聲不好。 因爲蘇婉對所有人哭,說是我故意掉河裏引二哥去救,才害她流產。 可他還是這麼做了。 因爲他要給蘇婉一個留在城裏的正式工名額,而我的身份正好能頂替。 結婚證最終壓了我的手印。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