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元郎與我指腹爲婚,說我的詩才勝過京城所有閨秀,該是個女狀元。 他等我五年,每夜與我書信往來,總在信末寫:“吾妻清辭,才冠京華。” 二十歲那晚他高中狀元,瓊林宴後醉醺醺闖進我閨房。 那夜,他幾乎將我揉碎在滿桌詩稿上,墨硯打翻,染黑了我素白的襦裙。 可天明後,他卻以“女子無才、淫詞豔曲”的罪名,當衆焚燬我所有詩稿,退婚另娶尚書千金。 他知道我最怕詩稿被焚。 因爲我娘就是詩稿被焚後鬱鬱而終的。 知道我最重才名。 因爲他新娶的妻子早已在京中散佈,說我寫的都是情詩,專會勾引男人。 可他還是這麼做了。 因爲要給他那位“德才兼備”的尚書之女,鋪一條誥命夫人的路。 閨中姐妹見我詩稿被焚,給我送來下堂婦的牌匾。 送匾那日,他在沈府外朝我伸手: “知道羞了?認命,我納你爲妾。” 我揮開他執筆的手,轉身走進那片灰燼。 我確實羞得渾身發抖。 所以當那道冰冷的聲音響起,說能回到過去,攔住孃親焚稿的手時。 我立刻咬破嘴脣:“好。”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