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冬,蘇靜秋三歲的孩子果果死在了去醫院的板車上。 因爲她唯一有駕照的丈夫沈知遠選擇先送他突發頭痛的女學生去衛生所。 蘇靜秋扒着車門苦苦哀求,他卻掰開她的手指:“果果有你在,但她這裏,我必須負責。” 三日後街道辦催交死亡證明銷戶,蘇靜秋翻遍全家都找不到,第一次推開了那扇從未允許她進入的書房門。 抽屜裏,卻整齊地放着兩張死亡證明。 一張是剛離世的果果,另一張,日期是三年前,她難產那天。 旁邊釘着一份《造血幹細胞採集知情同意書》,受益人是他的女學生的名字。 備註上是他親筆寫下的八個字:生母取用,以治痼疾。 蘇靜秋看着這兩份證明,哭着哭着竟然笑了起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