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港城沈氏集團的千金。 十歲那年,父親牽着我的手,收養了一個街邊遇到的乞丐當做養子。 那時,父親指着秦硯北,說他有狼一樣的眼睛,夠亮,也夠狠。 將來一定會大有作爲。 朝夕相處間,我們相互暗生情愫。 十八歲那年,他跪在沈家祖宅前三天三夜,只爲求父親給他一個承諾: “給我三年,我若能在港城立穩腳跟,求您把晚棠嫁我。” 臨走那夜,他把一塊舊懷錶塞進我手裏: “等我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我讓全港城都看看,沈晚棠嫁的是甚麼人。” 我等了三年。 等到他敲鐘上市那天,他卻帶回一個病得快死的女人跪在我面前: “求大小姐歸還懷錶,成全我和晚晚。” 我低頭看他。 三年了。 他跪着求我,和三年前跪求我父親,一模一樣。 只是這一次,求的不是娶我,是成全他和別的女人。 我看着那張熟悉的臉,徹底磨滅了所有愛意。 轉身接過港城最年輕的廉政公署首席遞來的婚約書: “江先生,我同意和你結婚,我只有一個條件,我要他掙的每一分髒錢,都變成送他進監獄的刑期。”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