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十週年那天,我準備用打工退稅的錢給爸媽買禮物。 可點進APP查詢,我卻發現昨天提交的退稅申請被駁回了。 原因是,我不符合專項扣除中的“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條件。 可爸媽只有我一個女兒啊。 走到家門口,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重新提交了申請。 卻在門外聽見了爸媽的對話。 “我今年還要補十萬塊的稅,太氣人了,這些錢夠給女兒買個愛馬仕包包了!” 我愣在原地。 想起我爸年薪還不到六萬,他怎麼可能繳這麼多的稅。 更不用提補稅了。 而緊接着,我媽的話更讓我如墜冰窖。 “沒關係,反正以後工廠都是唯一的,沒人和她搶!” 唯一是誰,工廠是甚麼意思? 我媽一個家庭主婦,甚麼時候有工廠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