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和路懷瑾無婚姻登記,省展推薦證明辦不了。” 我攥着通知書,指尖涼得發木。 三年前,他回城進外貿局,我拋了老家鐵飯碗,擠火車陪他來省城。 他嘴甜,許我登記轉戶口。 一晃三年過去,我戶口還在大河灣村,連布票都要省着用。 倒是他工作上的好搭檔林茉莉借他的光,轉正拿配額,樣樣佔全。 我也想過離開。 可每次一提,他就裝着急切挽留,說幫茉莉是情分,哄我再擔待。 我傻乎乎忍了三年。 直到此刻纔回過神來—— 原來,我連合法家屬都不算。 第二天我就託人訂了返鄉的票。 那點虛情假意,不值浪費半分。 這一次,半分不等,絕不回頭。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