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發現鄰居在樓道里給電動車充電後,我好心提醒: “樓下就有充電樁,在樓道里充電是違法的。” 可他們一家人指着我破口大罵: “又沒用你家電,關你屁事!” 甚至連周圍人也開始指責我: “人家物業都沒說甚麼,你一個小姑娘怎麼這麼多事。” “樓下充電樁收費那麼高,人家每天要用電動車接送孩子上下學,你沒孩子沒壓力根本不懂。” 我點頭。 行,既然你們喜歡住“危樓”,那我就不奉陪了。 只是出去自駕遊的第五天,業主羣就炸了,所有人都在艾特我: “快回來吧,我們快被你那鄰居害死了。” 我挑眉,現在知道怕了?可惜,太晚了。 辦完過戶手續後,我直接退出業主羣。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