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男友家,婆婆把我攔在門口不讓進。 她當着滿屋子親戚的面,嗓門扯得老大: “就是她!還沒結婚呢就讓我兒子買房寫她名,一分錢不出,倒是會佔便宜!” 屋裏十幾雙眼睛看過來,婆婆轉臉盯着我: “今天把話說清楚,房子不可能寫你名,彩禮一分沒有!你反倒要陪嫁一輛車,至少二十萬,再帶全套家電,這是規矩!” 我張了張嘴,還沒來得及說話。 她立馬冷笑一聲,搶在我前頭: “不答應?不答應就別結!我兒子有房有車,追他的姑娘多的是,不缺你這種!” 男友站在門裏,抬眼看了看他媽,一句話也不敢說。 我忽然笑了。 那套房子,是我一個人全款買的,一百二十萬。 男友說先瞞着,說是一起買的,這樣他媽有面子。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