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給家裏打去三千塊錢,我就收到一條欠費通知: “業主溫念你好,您的物業費已逾期三個月,請於本月15號之前繳納。” 我才租房一個月。 況且房東剛繳完物業費。 怎麼又要交錢? 點開短信,發現竟是我家的地址: 景秀雅苑6棟12單元1203室。 可那房子,當年拆遷不是分給我弟了嗎? 這時,媽媽發來短信: “你弟把他準媳婦接回來了,家裏沒空房,就把你房間收拾出來給她了。” “以後沒事少回家,省得屋裏擠,你租的那二十平方的房子住一個人剛剛好。” 沉默半晌後,我掛斷電話,繼續盯着那行字。 業主溫念。 今天,我還非得回去看看。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