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歲,我在縣城超市當收銀員,月薪三千出頭。 相了二十多次親,才找到李巖。 對方是縣城開修車鋪的,在我爸媽眼中是手藝活,比鐵飯碗好。 他對我也很好,溫柔體貼,可以說百依百順。 訂婚那天,他家拎來兩萬塊錢。 我媽臉上笑着,晚上卻嘆氣:“夠買幾牀被子,你表姐可是八萬八。” 我替他說好話:“修車鋪剛盤下來,以後會好的。” 結婚那天,我穿着紅嫁衣坐在車裏,緊張到手心裏都是汗。 車門剛開條縫,婆婆肥壯的身子就堵了上來。 “六萬六下車禮,少一分都別想嫁。” 1 按照我們這邊的風俗,結婚前一個月男方上門送彩禮。 那天李巖帶着他爸媽來的,提了兩瓶酒一條煙,還有一兜水果。 我爸媽張羅着做飯,一家人坐在堂屋裏說話。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彩禮的事。 李巖他媽先開的口:“親家,你看這彩禮的事,咱們是不是再商量商量?” 我媽愣了一下,“商量甚麼?” “咱們不是早就說好了嗎?彩禮八萬八,咱們這邊都是這個數。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