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我剛在急診室縫完額頭上的傷口,丈夫周越就更新了一條朋友圈。 配圖是他的女同事林瑤坐在副駕駛喝着熱奶茶,配文滿是寵溺: “第二十次深夜代駕,喝醉了連自己車停哪都找不到,真是拿你沒辦法。” 發佈時間是凌晨一點半。 那時,我的車在郊區的高架上被追尾,我捂着流血的額頭給他打了三十三個電話。 我在心裏反覆祈求。 如果這次他接了電話,我就推掉總部的晉升機會,和他好好過日子。 可他沒接,只回了一條簡短的短信。 【瑤瑤喝醉了一個人不安全,我等會兒回家,乖。】 他擔心林瑤不安全,卻不知道我一個人被困在沒有路燈的荒郊野外。 結婚一年,他爲林瑤的各種聚會代駕了二十次。 而我,一個人在深夜加了六十八次班,他一次都沒來接過我。 印象最深的那次,是我半夜在地下車庫遇到醉酒男騷擾,我因爲害怕報警了。 到警察局後,女警滿眼心疼地問:“小姐姐,大半夜的你老公怎麼沒來接你?” 我笑笑:“他工作忙,我一個人可以的。” 是啊,我一個人也可以。 七天後,我將獨自坐上去往深圳總部的航班。 擬好的那份離婚協議,是我對他最後的成全。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