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我從沒收到過陸沉的生日蛋糕。 只因戀愛時他就說: “我這人沒有儀式感,連自己生日都不過,你也別跟我計較這些。” 我信了。 今天是我三十歲生日。 我特意在客廳的掛曆上,把今天用紅筆圈了起來。 畫了三圈,紅墨水透到了下一頁。 他出門前還揉了揉我的頭髮,笑着說: “今晚回來陪你喫飯。” 晚上十一點,他還是沒回來。 我點開他的朋友圈,一分鐘前剛更新。 照片裏,他端着一個插滿蠟燭的草莓蛋糕。 旁邊是個比個耶的女孩,底下評論是: “感謝陸哥給我買的生日蛋糕!大叔戴生日帽真可愛!” 那是公司新來的實習生,平時總愛勾着男同事的脖子稱兄道弟。 我點了個贊,確實該慶祝。 慶祝我三十歲生日。 也慶祝我終於決定離開他。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