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堂哥養了三年小龍蝦。 他管技術,我管幹活。 凌晨四點喂料,半夜巡塘防逃,夏天曬脫三層皮,冬天砸冰增氧。 十二個塘從虧到年賺一百多萬,鎮上人都叫他“蝦王”。 過完年,他把兩箱蝦推到我面前。 “這兩箱蝦你帶回去喫,從明天起,你不用來了。” 兩箱蝦散發着腐爛的味道,那是死了三天的臭蝦。 我握緊了拳頭: “當初說好的五五分。” 他冷笑一聲:“五五分?你配嗎?技術是我的,客戶是我的。你個幹苦力的,兩千塊一個月隨便找。” 我媽抹眼淚:“算了,他現在是大老闆了。” 我沒吵,拿着貸款來的錢承包了一個新塘重新養蝦。 鎮上人都說我廢了,堂哥看見了嘲笑說我“瞎折騰” 一年後,我養的小龍蝦賣進了省城最大的連鎖餐廳,價格是他兩倍。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