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失蹤三年,我帶着女兒回了孃家。 妹妹以“眼神不好”爲由住進我房間,第一天就掃碎老公唯一的迷彩照。 我蹲在地上撿碎片,她道歉說:“姐姐,我眼神不好嘛。” 從那以後,教育基金她看錯卡號轉走了。 勳章以爲是玩具扔了。 迷彩裝也被當成舊衣服剪碎擦了地。 直到女兒學區房的名字也被籤花了眼變成了她的。 我崩潰地跪在我媽面前求她做主。 妹妹卻縮在我媽懷裏哭:“姐姐好凶啊......我眼神不好也怪我嘛......” 然後我媽一巴掌甩過來:“你男人死了三年你還有臉在這白喫白喝,滾!” 我抱着發燒的女兒被趕出家門,給那個“空號”發了最後一條消息: “陳深,勳章被扔了,迷彩被剪了,女兒的房子也沒了。他們說你死了。” “你要是真死了,我認。要是沒死——就給我回來。” 我以爲不會有回應。 可這一次,空號接通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