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消失十年後衣錦還鄉,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我賣了。 “可可,這是你秦叔叔,他在大城市有大買賣,你跟了他,你弟的藥費就有了。” 媽媽一邊說,一邊往我的酒杯里加料。她自以爲動作隱蔽,卻不知道我從十歲起就學會了觀察每一個微表情——那是被遺棄在深山裏練出來的本能。 爸爸在一旁抽着悶煙:“別怪爸狠心,誰讓你命好,長了這張勾人的臉。” 他們以爲我是個被丟在深山嚇傻了的殘次品,急着給寶貝兒子換藥費。 可他們不知道,我救過的那個老頭是京圈掌舵人。 當他們把我推入那間豪華包廂時,等待他們的不是金山銀山。 而是足以讓他們餘生都在悔恨中度過的審判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