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裏的福利院長到二十歲。 二十年裏,沒有一個親人來看過我。 我以爲自己就是個沒人要的孤兒。 直到那個踩着十厘米高跟鞋、渾身香水味的女人走進院門,衝我抹着淚喊—— "念念,媽媽來接你回家了。" 我紅了眼眶,收拾好破書包跟她走了。 以爲等我的是二十年遲到的擁抱。 可進門第一件事,不是帶我認房間。 是拉我去醫院抽了八管血。 當晚她端來一碗排骨湯,笑得溫柔。 "念念,你姐姐兩個腎都衰竭了,全世界只有你能救她。" "籤個字,媽給你存一百萬。" 我放下碗。 看着她手裏的知情同意書,把湯潑在了上面。 她臉上的笑,一瞬間碎了。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 她來福利院接我,不是來認女兒的。 是來提貨的。 只可惜她忘了一件事。 養大我的那個地方,教出來的孩子,沒一個是軟柿子。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