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家有個規矩,男人想娶媳婦,得親手裝修婚房,一磚一瓦不能假手於人。 訂婚五年,陸徵總算把我們一起還貸的婚房裝修好了。 發朋友圈慶祝那天,我挨個點開三百多條祝福評論,笑得眼睛發酸。 當晚就殺去新家量窗簾尺寸。 卻看到茶几上沒收起來的房產證。 產權人一欄,沒有我的名字。 而是陸徵的寡嫂,沈若筠。 我以爲弄錯了,正要打電話質問,隔壁傳來他媽的聲音: “我兒子真聰明,居住權給老婆,所有權給嫂子,一套房穩住兩個人。” “就是,顧盈要是知道了,怕是要跟你鬧吧?” 然後是陸徵的聲音,滿是篤定。 “盈盈不會鬧的,她等了我五年,還能因爲一套房跑了?” “再說就算真鬧了,她也好哄得很,她愛我愛得要死,捨不得爲難我。” 我攥着房產證,僵在原地。 所以,就因爲我愛他,他就能這麼肆無忌憚地欺騙? 那我不介意,收回給他的愛。 我轉身去取消婚禮預約。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