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祝凌鳶戀愛五年,房子我找、貸款我供。 唯一的條件就是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 她滿口答應。 直到上週她竹馬沈渡棠結婚,酒席上婆婆當着兩百個賓客的面宣佈: “老大那套江景房,就當新婚禮物送給渡棠了!” “他爸媽不在了,我們祝家就是他的後盾!” 全場鼓掌。 祝凌鳶在旁邊拽我衣角,低聲說: “我媽就是撐個排面,不會真過戶的。” 第二天我去查了不動產登記。 三個月前,戶主已經變更爲了沈渡棠。 也就是說,她瞞了我整整九十天。 我把截圖發給她。 她回了我一段語音。 “你能不能別這麼小家子氣?渡棠無依無靠的,我當姐姐的能不多爲他打算?” “再說了,那房子首付大頭是我家出的。” 但我的公積金貸款還了四年,月供從沒斷過。 她又發來一條: “回頭我補償你就是,別鬧了。” 我沒回。 而是打開手機通訊錄翻到一個標註“勿聯繫”的號碼。 猶豫了三秒,撥了出去。 “江絮,你之前說如果我想清楚了就來找你。” “現在,我想清楚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