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祝臨遠戀愛五年,房子我找、貸款我供。 唯一的條件就是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 他滿口答應。 直到上週他青梅沈若棠結婚,酒席上公公當着兩百個賓客的面宣佈: "老大那套江景房,就當陪嫁送給若棠了!" "她爸媽不在了,我們祝家就是她孃家,不能讓她被婆家看輕!" 全場鼓掌。 祝臨遠在旁邊拽我衣角,低聲說: "我爸就是撐個排面,不會真過戶的。" 第二天我去查了不動產登記。 三個月前,戶主已經變更爲了沈若棠。 也就是說,他瞞了我整整九十天。 我把截圖發給他。 他回了我一段語音。 "你能不能別這麼小家子氣?若棠無依無靠的,我當哥哥的能不多爲她打算?" "再說了,那房子首付大頭是我家出的。" 但我的公積金貸款還了四年,月供從沒斷過。 他又發來一條: "回頭我補償你就是,別鬧了。" 我沒回。 而是打開手機通訊錄翻到一個標註"勿聯繫"的號碼。 猶豫了三秒,撥了出去。 "江緒,你之前說如果我想清楚了就來找你。" "現在,我想清楚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