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末,我爲了謝知行,一張火車票遠嫁到了海市。 可五年了,我只有一張月月續簽的暫住證,正式的落戶申請被拒了又拒。 而借住我家的鄰居妹妹江簡,短短三個月就拿到了城市戶口,是謝知行專門託廠里人事科的關係辦的。 難過之下,我提出要回老家。 謝知行慌了神,抱住我哭求道: “忍冬,你是明媒正娶跟我過來的,組織上遲早會給你解決戶口問題。可小簡不一樣。她無依無靠,要是沒有戶口,隨時可能被遣返回鄉。” “就當是爲了我,再等等,行嗎?” 又一次,我被謝知行的眼淚留下了。 直到今天去戶籍窗口複覈信息,工作人員疑惑地翻看我的表格: “同志,系統顯示謝知行先生的法定配偶是......江簡女士。” “你這份戶口申請,關係不對啊。” 我愣在當場。 原來這五年,我不僅沒等來城市戶口,連妻子這個身份,都是假的。 沒有回家,我直接去了火車站買票回鄉。 臨走前,謝知行還在責罵我的不懂事: “別鬧了,回家。” 可謝知行,我們早就沒有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