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了七年“扶貧媳婦”,住漏雨破屋,餵雞種菜,臉比村婦還糙。 老公藉着我家關係當上拆遷辦主任,卻把全村人安置完,獨留我和兒子在廢墟里“以身作則”。 直到名單公示——我家名額被他親手劃給了一個“遠房表姐”。 我踹開他宿舍門,撞見那女人穿着真絲睡衣躺在他牀上。他甩我一耳光:“離了我,你娘倆睡馬路去!” 我哭着撥通七年未聯繫的電話:“爸,救我。” 當天,三輛軍牌越野衝進鎮政府。 那位肩膀上扛過星星的老人,只是平靜地拿出一份材料:“舉報李強,以權謀私,生活腐敗。” 當初他跪着求不來的“岳父”,如今一句話,就能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