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家族傳下來一個規矩: 族中女子婚前有孕,男方要在迎親那天受“禍門禮”。 當着滿堂賓客,赤腳走完百米炭路,算是向女方祖宗賠罪。 婚禮前兩天,蘇晚寧給我遞熱茶,眼圈紅紅的: “硯之,委屈你了,那天要不是我非要你喝酒,也不會發生後來那些事。” 我笑着摸了摸她的頭,安慰道: “說甚麼傻話,我該跟你道歉纔是,那天是我失了分寸,讓你受委屈了。” 我以爲她是心疼我,心中暗暗發誓一定要好好對她和孩子。 可當晚我卻撞見她和她妹妹閒聊。 “姐,你真準備讓硯之哥替季昀哥哥去行禍門禮嗎?” “他不會到現在還以爲你懷的是他的孩子吧?” 蘇晚寧輕聲道: “只要我們不說,他這輩子都不會知道的。” “而且季昀身子不好,那條炭路他哪裏撐得過去。” 妹妹嘆了口氣: “也是,上一個行禍門禮的,腳底燒得沒剩一塊好皮,往後走路都要跛。” “只是硯之哥他......” 蘇晚寧打斷她,聲音很輕,像是自言自語: “行了,別再說了,以後我會好好補償他的。” 檐下的燈籠晃了晃,燭火將我的影子拉得又長又斜。 我站在原地怔了很久,最後扯出一抹苦笑。 蘇晚寧,那你打算怎麼補償我呢?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