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學校被人推下樓梯時,我正在外地出差。 一邊訂機票,一邊哭着給林熙打去99通電話,求他去醫院替女兒簽字。 可他一個沒接,直到我下了飛機,纔回了我兩個字:沒空。 接着,是一段不耐煩的語音: “我工作忙,手底下幾百號員工還要喫飯,不是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私人助理,囡囡出事了,你不會自己趕回來嗎?” 我擦乾了淚,抖着手給女兒簽好了手術同意書。 轉頭卻看見他懷裏抱着一個小男孩,溫柔的安撫身邊的女人。 “只是胳膊蹭破了皮,別擔心,今晚我都在。” “至於濤濤推下樓的小女孩,我會親自去談,不會讓她找你們麻煩的,別哭了,再哭眼睛該腫了。” 那個女人我認識,是林熙離異後獨自撫養孩子的青梅。 他沒空替病危的女兒籤手術同意書,卻有時間守着只是擦破一點皮的青梅的兒子。 我突然認清了這段十年的婚姻,早就沒了意義。 這一次,我真的該放手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