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的第三個秋天,我被前男友告上法庭。 他勒令我歸還戀愛時他轉的兩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塊三毛。 這錢不多,但我還不上。 我爸染上賭癮抵押了一切,我到處都需要錢來填補虧空。 他知道。 我爲了還債,一天打五份工。 他也知道。 其實兩萬塊對他只是一頓飯錢, 但誰叫他新談的小女友認定他心中有我,於是他便毫不留情將我逼入絕境。 法庭上,他面無表情補充,是因爲因我未婚先孕懷了他兒子,他才轉賬給我。 可我拿到錢後,不僅提了分手,還打掉了孩子。 他說還錢事小,不讓我這個死騙子重操舊業是真。 但他不知道,判決生效、法院凍結我所有賬戶那天,我因付不起醫藥費,錯過最重要的三場尿毒症透析。 我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