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逼老公和我離婚,我讓女兒從樓梯摔下。 得知消息,老公帶着律師來到醫院,當衆宣佈要跟我離婚。 他眼神冰冷。 “爲了和外面的男人在一起,你不惜對孩子下手,真是畜生。” 我沒有辯解,祕書溫以寧上前,指着我的鼻子怒斥。 “林總婚前約定過,若是孩子半年內出現三次意外,你就必須滾蛋。” “第一次,你讓孩子吃了過敏食物,差點窒息。” “第二次,你假借做手工的名義,撞斷孩子肋骨。” “這一次,你還有甚麼可狡辯?” 周圍人議論紛紛。 我冷笑一聲,接過離婚協議,利落簽字。 從此,消失在他的生命裏。 只是,得知真相後,他卻發瘋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