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嚴重臉盲症的我,給京圈少爺紀凜當了三年的提款機。 錢我出,關係我鋪,他惹出的麻煩我兜底。 直到婚禮前夕,單身派對上,我在門外聽見他的朋友們調笑: “阿凜,你還真打算跟個臉盲癥結婚啊?” “以後別連老公都認不出,跟別人跑了。” 紀凜語氣輕佻,滿是不屑: “沒辦法啊,她認死了我那顆痣,趕都趕不走。” “其實當初救她的根本不是我,我只是把她送去醫院,誰知道她醒來就跟條狗一樣纏上我了。” 他的白月光嬌笑: “我有個主意,要不阿凜你把痣點了,看她還認不認得你。” 我面不改色地一腳踹開包廂大門。 當着所有人的面,將那枚價值千萬的訂婚戒指丟進垃圾桶。 “點了也好,別耽誤我去找真正的救命恩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