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喬遷之喜的宴會上,我滿心歡喜地打開房產證。 卻發現我全款買下用來做婚房的房子,房產證上寫變成了未婚妻初戀的名字。 我當場報警要個說法,初戀卻跑上天台,哭着要往下跳。 “難道就因爲我家境沒你好,就不配擁有在大城市安家落戶的機會嗎?” 相伴十年的未婚妻心疼地拉住他,轉頭對我不耐煩地吼道。 “反正你這麼有錢,自己再買一套做婚房也買得起,把房子讓給宇聰怎麼了?” 我有錢是沒錯,但我熬了無數個日夜拼命工作攢錢買下的房子,憑甚麼拱手讓人? 我不顧阻攔執意要查清,未婚妻爲逼我鬆口,用力將我推向天台邊緣。 腳下一空,我摔下高樓,當場墜亡。 再睜眼,我回到了喬遷宴的這一天。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