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魂婆”說,走失十年才找回來的弟弟受了驚嚇,丟了魂。 需要用我的記憶作燈油。 熬滿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給他安神。 第一次抽記憶,我忘了自己對海鮮過敏,喫下大姐夾給我的蝦,休克進了ICU。 爸媽在隔壁病房陪弟弟看動畫片,嫌我急救的儀器聲太吵,關上了門。 第二十次抽完,我忘了怎麼在父母面前期盼着他們的誇獎與親近。 第四十次抽完,我忘了在深夜等大姐加班回家。 今天是第四十九天,最後一次。 大姐破天荒地端着一碗熱粥走進地下室: “等今天抽完最後一點,就算你還清了佔用他十年人生的債。” “以後,我們也會把你當親弟弟看。” 我抬起頭,安靜地看着她。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