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第三天,閨蜜林念把一份八十萬的報廢清單塞進我手裏: "姐妹,這批貨是你簽收的,系統裏寫着你的工號。" 我愣住了。 猛然想起入職那天她"好心"幫我熟悉系統,讓我練習簽了十幾次名。 原來是盜用我的簽名,讓我背鍋。 林念見我不說話,又往前遞了一步。 "週一裴總回來會查賬,到時候你就說是自己操作失誤,主動賠償。" "放心,公司不會起訴你,頂多讓你分期還個十年八年。" 林念眼底閃過一絲得意。 我看着那份清單,只覺得可笑。 她不知道,她口中的裴總是我上一月剛奔現的網戀對象。 她以爲自己是獵人,其實連獵場都是我的。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