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小姑子失業在家,婆婆哭着求我給她個工作。 “薇薇,琳琳都失業三個月了,讓她來你這上個班,招人用自己人更放心。” 我心一軟,答應讓她負責後廚。 結果宋琳接手後,用廉價毒肉打折牟利,造成三名顧客食物中毒死亡 事發後,婆婆對外宣稱:“這是我兒媳婦林薇的店,有毒食材都是她買的!” 宋琳拿出我給她的轉賬清單,反咬一口: “我只是個打工的,一切都是林薇授意的!她是法人,她纔是主謀!” 最終,店面倒閉,我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老公逼我簽字離婚協議,讓我淨身出戶。 我爸氣得腦溢血,我媽受不了打擊,含恨離世。 再睜眼。 婆婆正坐在我對面,眼眶通紅: “薇薇,你就讓琳琳去試試吧......” 我冷笑說。 “媽,店都賣了,試甚麼試?”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