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婚宮宴上,妹妹身上掉出了一根白玉玉柱。 穢亂後宮,論罪當誅。 妹妹慌亂之下,把罪名推到我身上, “是姐姐的東西,我親眼見她拿過。” 不等我否認,父母就跪在我面前哀求:“你妹妹是準皇子妃,她如果認下罪行,咱們全家都得滅門。” “你如果孝順,就救父母一命。” 就連我的未婚夫謝臨風也勸我: “你名聲毀了,我也會照樣娶你。可芷柔不一樣,她名聲被毀只能去死。” 我強忍屈辱,承認了罪行。 可出了宮,我就被取消婚約,強行送進了尼姑庵。 後來更是被暴徒灌下催情藥,日日折磨凌辱。 我拼了命向父母求救,卻被他們親手裝進豬籠, “太子妃不能有個不清白的姐姐。” “你既然要犧牲,就犧牲的徹底一點吧。 我被沉入湖底,活活溺死。 再睜眼,我回到陛下問罪的那一刻, “東西不是我的,這淫婦誰愛當誰當。”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