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言,下午婦女節不放假。你去換身顯身材的衣服,帶法務部幾個小姑娘去陪王總喝兩杯。” 賴總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輕飄飄的,像在說晚上喫個外賣。 我停下整理卷宗的手,冷笑一聲。 “甚麼意思?今天是國家規定的婦女節放半天假,而且我們是法務不是陪酒的。” “王總點名要看美女,這也爲了年底的利潤。放假哪天不能放?女人最大的優勢就是性別,高層開會商量了一下,還是你領着去敬杯酒最好。” 他笑了笑。 “你都是部門經理了,逢場作戲而已,還計較這半天假?” 法務部的實習女孩們,嚇得不敢出聲。 我看着桌上的民法典。 五年了。 我帶領的法務部次次爲公司規避掉千萬級風險,卻依然在屬於女性的節日裏,被公司視作可以隨時拉去取消休假、應酬陪酒的“花瓶”。 就因爲我們是女的? 我掛斷電話,直接去人事辦離職。 人事朱經理很驚訝。 “爲甚麼?” “教教那些男人怎麼尊重婦女。”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