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人人都在傳,我和顧誠的結婚證永遠比離婚證多一本。 只因我脾氣驕縱,他稍微惹我不快,我便當場發作拉着他去離婚。 而他每次都會低頭,重新向我求婚。 第一次,我嫌度蜜月時的海景別墅沒帶私人沙灘,隨口鬧着離了。 第二次,名媛圈有人曬了限量款稀有皮包包,我怨他沒第一時間買給我,大發脾氣扯了離婚證。 直到第七次,他給我買的禮服,居然和一個不知名網紅撞了顏色。 我當着所有人的面甩了臉子,當天就逼着他辦了離婚手續。 閨蜜無奈地說: “就爲了一件衣服,至於嗎?每次離完婚顧城都低聲下氣求你。” “你呀,就是仗着他沒底線地偏愛你,見好就收吧。” 我突然意識到,這些年來自己作得確實太過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