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焚青是港城出了名豔骨藏鋒的黑玫瑰。 我甘願爲她奔走涉險,一次又一次在生死間徘徊。 替她擋了77次傷害後,我終於成爲她親口承認的男朋友。 季焚青一句不喜歡事業心太強的男人,我心甘情願辭掉記者工作。 季焚青一句不喜歡太過粘人的老公,我小心翼翼從不敢主動聯繫。 生下女兒後,她金盆洗手開起公司,而我全心全意在家照顧孩子。 身邊所有摯友,都說我苦盡甘來,親手摘掉季焚青身上的刺,以後她的柔軟特,只會給我一個人。 我信以爲然。 可就在結婚三週年紀念日,我決定不要了。 我將簽好字的申請表放在辦公桌上。 “師兄,我要成爲民生新聞記者,加入這次尋親行動走遍全國,找回我的女兒”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