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工作第一年,我媽因爲我每個月只給她60的生活費,把我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她聲淚俱下地控訴我: “她每月就給我六十塊!還逼我每天打卡報備,才肯給我當天的錢!” “我一個人拉扯她和她弟弟,傾盡所有供她讀大學,她怎麼能這麼對我!” 隨即,她的律師提交了我逼她打卡的聊天記錄複印件。 法官皺着眉頭看完,遞來給我,問:“被告,這些聊天記錄是否屬實?” 我平靜點頭:“屬實。” 這話一出,旁聽席瞬間議論紛紛,說我白眼狼、不孝女。 法官敲響法槌,讓他們保持肅靜。 我看着媽媽勝券在握的樣子,也提交了自己的證據。 法官翻閱後,眉頭皺得更緊了。 而媽媽在看到證據內容後,更是瞬間臉色蒼白......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