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王說我陽壽未盡,不該死在這兒。 可我已經死了三次了。 每一次都死在結婚以後。 第一任老公是在溫州很有實力的皮革老闆。 但他嗜賭成性,輸了一切資產和我的嫁妝後,讓我抵押三根手指還賭債,我失血致死。 第二任老公是位戴眼鏡的體面大學教授。 他打人也體面——不留淤青,不打臉,最後我死於內臟破裂。 第三任老公是位老實巴交的焊工。 我本以爲他能對我很好,但他任由重男輕女的婆婆給我灌涼水剩飯,導致我月子裏高燒不治。 我哭着求閻王再給我換幾個選項。 可閻王篤定地說。 “你命中註定的老公就在這三個人裏面,事在人爲,趕緊選一個。” 我徹底懵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