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週年,丈夫爲了初戀立了本家庭罰款簿。 我讓初戀多等五分鐘,罰款三千。 沒提醒她對海鮮過敏,罰款一萬。 家宴上我反駁她一句,父子倆便停了我一個月的銀行卡。 十歲的兒子記賬,丈夫負責執行。 九十九次下來,這本簿子寫滿了我的罪名。 卻沒記錄初戀摔碎我獎盃、燒掉我母親遺照的惡行。 第一百次,初戀自己從樓梯上滾落。 兒子舉起手機作證:“是媽媽推的,我親眼所見!” 丈夫不查監控,直接將離婚協議拍在我臉上。 “向她下跪道歉,否則淨身出戶。” 我看着躲在他身後得意的兒子,心寒在罰款簿上籤下名字。 “好,我認罰。” 隨後在心裏默唸: “系統,十年之歷劫之期到了,我要收回男主的一切。” 消失十年的系統再次上線。 “好的,我尊貴的主神大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