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祖上有個規矩,但凡親生手足看上同一件東西,便擲聖盃決定歸屬。 誰擲出象徵吉兆的一陰一陽,東西便歸誰。 我運氣不好,每次都輸給姐姐。 5歲,她贏走了學鋼琴的機會。 我拿着抹布在旁邊擦桌子,羨慕地看着她的手指在鋼琴鍵上跳躍。 12歲,她贏走了直升重點初中的名額。 我去了普通中學,從此和她隔着一道永遠跨不過去的分數線。 18歲,她贏走了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 我只能申請助學貸款,每個寒暑假都打工掙錢。 直到我和姐姐的婚期將近,她偏偏選中了我出嫁的那一天。 爸爸皺了皺眉:“姐妹倆總不好同一天出嫁,擲聖盃吧。” 媽媽照例拿出兩對筊杯。 姐姐跪在蒲團上,手腕輕抖。 筊杯落在地上,發出沉悶的兩聲——又是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