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派出所認領走失的女兒時,婆婆正在朋友圈曬“整整齊齊的一家人”。 照片裏有丈夫,有癱瘓的小姑子,唯獨沒有我六歲的女兒。 婆婆說,她只是忘了孩子還在高速服務區。 丈夫也勸我:“聞蕎,媽照顧病人太累,你別揪着不放。” 可這六年,給小姑子翻身、擦洗、換尿袋的人一直是我。 第二天,我把藥單、護理牀和複診表全部交給丈夫: “從今天起,誰的女兒,誰照顧。” 婆婆急了,說這個家離了我根本轉不動。 我笑了:“原來你們記得住一個免費護工,卻記不住一個六歲孩子。” 所有人都說我絕情。 直到女兒做筆錄時小聲告訴警察: “奶奶看見我下車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