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識貨。 小時候在孤兒院,用純金長命鎖換一頓五塊錢的盒飯。 還哭着說謝謝,好人會有好報。 飯店打工,老闆不結薪資,給我一袋廚餘垃圾。 我感動收下,錢不一定夠花,但糧食夠我喫半個月。 暴發戶學長幫我夾菜7次,我誇他真體貼。 他翻了個白眼,問我是不是不認識勞力士。 被陸家認回後。 假千金哭着拿刀架在手腕上。 “她搶走了爸媽哥哥,搶走了我的房間,現在連我的衣服也要搶走,讓我光着身子參加升學宴!” “我知道自己不是陸家的親生女兒,但也懂廉恥,不能毀了陸家的顏面。” “姐姐不歡迎我,我哪裏還敢活着礙眼。” 全家人找我興師問罪。 然後看到了蜷縮在廁所隔間,領着保姆服,兩眼放光的我。 “這都是給我的嗎?會不會太貴重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