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爲職業律師後接的第一個案子。 是外婆的離婚案。 外婆說,她終於等到有人幫她撐腰了。 直到開庭前整理材料,我才真正看清這份“撐腰”有多沉重。 當年外公對外宣稱要幫弟妹下南洋找弟弟, 實則帶着弟妹和親侄女一起私奔了。 這麼多年,只有小學文憑的外婆,一個人把三個孩子拉扯大。 大伯考上了清北,成爲全村第一個領美元的精算師。 我媽成爲國內頂尖美院的教授,現在正帶着自己的研究生到處採風。 小姨成績最一般,考了個普通的211,成了鄉鎮公務員。 而從未對我提過要求的外婆。 在我拿到職業律師資格證後,拎着一杯奶茶來找我: “丫頭,幫外婆打場離婚官司吧。”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