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時,我打碎一隻兩塊錢的碗,被罰洗一週冷水衣服“抵債”。 而妹妹砸壞八千塊的鋼琴,爸媽只心疼她的手有沒有破皮。 我以爲只要自己足夠聽話,總有一天能讓爸媽看到我。 可等我工作,我欠家裏的債反而更多了。 爸媽給我定下規矩,每月必須上交6000塊“食宿費”。 少一百冰箱上鎖,少五百被褥扔陽臺。 而妹妹永遠全額免單,還能拿3000塊零花錢。 爲了湊錢我加班到暈過去,交完手術費卡里僅剩一千。 我發病歷求媽媽寬限,她卻冷笑: “生病也不能破規矩,加上你不做飯的補償費,一共八千。” 我看着她理直氣壯的臉,爲自己感到可笑。 我沒有像往常那樣誠惶誠恐地道歉,而是平靜地從口袋裏摸出一枚兩塊錢的硬幣,輕輕放在桌上。 “這是八歲那年,我打碎的那隻碗的錢。我連本帶利,用十幾年的做低伏小還清了。” 我無視她氣急敗壞的咒罵,拖着行李箱跨出了大門。 原來,決定從這場親情裏徹底離席時,連拂過傷口的風都是安靜的。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