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管財務出身,對半制執行到骨子裏。 戀愛時我生日想要一塊三千塊的手錶,她轉了一千五給我。 “咱倆的事,永遠對半,誰也不虧欠誰,這樣才長久。” 我被這套邏輯說服了五年。 五年裏我們房貸對半、家務對半、連孩子奶粉錢都精確到分。 直到上個月,她的好兄弟宋晨說他創業資金鍊斷了。 飯桌上他隨口提了一句。 我老婆當晚就轉了四十萬過去。 我看着轉賬記錄,以爲自己看錯了。 “這錢......從咱們的共同賬戶出的?” 她抬了抬眼鏡,語氣淡然: “應急而已,朋友有難不幫說不過去。回頭他還。” 我苦笑開口: “我媽住院那次,我找你借兩萬週轉,你讓我打了欠條。” 她愣了一下,隨即不耐煩起來: “那能一樣嗎?宋晨是做生意,你媽那是消費。” 我沒再說話。 只是轉身回房,默默撥通了律師的電話。 既然她這麼喜歡算賬,那接下來這筆賬,我必定會和她算得清清楚楚。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