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敘言的青梅蘇曼寧有姐姐病,明明比他還小几歲,卻總是以姐姐自居。 我給周敘言買襯衫,她當天就拿去退掉。 “敘言弟弟不喜歡這種顏色。男人穿甚麼,還是姐姐最清楚。” 轉頭,她便和周敘言穿着同款不同色的衣服去參加聚會。別人笑着問他們是不是情侶,她挽着他的胳膊不解釋,周敘言也只揉揉她的頭。 我和周敘言挑選婚房傢俱,她又把我選中的東西一件件劃掉。 “我是敘言的姐姐,當然由我來佈置他的家。” 最後,婚房裏所有傢俱都按照她的喜好更換。 他們會共用吸管喝奶茶,喝醉了會睡在一張牀上,會跨坐在身上互相打鬧。 每次我生氣,周敘言都皺着眉說: “曼寧只是把我當弟弟,你別甚麼都往男女關係上想。” “她沒有壞心,你讓讓她。” 我讓了五年。 直到婚禮上,蘇曼寧把原本的戒指換成了《周家弟媳守則》。 第一條是:女方母親因形象不便,不能出現在任何公共場合,避免影響周家體面。 第二條是:沈婉意永遠排第二,曼寧永遠排第一,不得違背,否則曼寧姐姐可以隨時更換弟媳人選。 她把守則推到我母親面前。 “按手印吧阿姨,按了您女兒纔有資格進周家的門” 臺下起鬨聲一片。 我看着周敘言寵溺...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