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陸家有一條流傳百年的家規。 每一任繼承人二十四歲生日前,必須迎娶一位左手擁有紅色胎記的女人。 否則生日零點一到,他的骨頭就會一寸寸變成透明的玻璃。 輕輕一碰便會碎成滿地殘渣。 我和妹妹的左手,都有一塊紅色胎記。 上一世,陸家太子爺陸晏遲選擇了妹妹。 我卻知道,妹妹的胎記是母親在她出生後紋上去的。 真正能救陸晏遲的人,只有我。 爲了不讓陸家遷怒全家,我阻止了這場婚事。 陸晏遲被迫娶我後,妹妹卻留下遺書失蹤。 所有人都以爲她死了。 陸晏遲因此恨了我整整三年。 妹妹忌日那天,他命人打碎我的四肢,將我做成一尊活着的玻璃標本。 “唐妧,如果當初嫁給我的人是暖暖,她就不會死。” “你偷走她的人生,就該替她永遠留在這裏。” 我在劇痛中死去。 靈魂飄出實驗室時,卻看見妹妹從陸晏遲的臥室裏走了出來。 原來,她不僅沒死,還懷了他的孩子。 再睜眼,我回到陸家上門挑選新娘這天。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