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沈敘川三年,他終於肯娶我這個被找回來的真千金。 可婚禮當天,我卻在休息室門口聽見了沈敘川和我爸媽的交易: “一會喝交杯酒時,你們給林若的酒裏下點藥。今晚就把人送到裴家去洞房。” “玩一個月換裴家二十億投資。” 我媽有些猶豫:“裴爭是勞改犯,最喜歡折磨人。林若怕是會被玩壞。” 沈敘川皺眉: “裴爭點名要林家千金。她不受罪,就是淺語受罪。你們忍心把淺語送到裴家去?” “一個被勞改犯玩壞的女人......算了,大不了以後我娶她。” 聞言,爸媽沒再阻攔,同意了這筆交易。 我就站在門口,默默聽着。 沒有推開門和他們撕破臉,反倒是若無其事地喝下了那杯酒,被送進了裴家。 一個月後,沈敘川來裴宅接我。 他看着我脖頸上的紅痕,眼底閃過厭惡,卻還是開口: “跟我回去吧。我不嫌你髒,我娶你。” 我愣了一下,好笑地看着沈敘川: “你沒收到喜帖嗎?” “我和裴爭,下週結婚。”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