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不好的妹妹出生後,爸媽爲了不偏心,家裏新增了一條規定: 每做一件事,都要先簽《自願同意書》。 妹妹想養狗,我簽了“自願放棄寵物過敏的就醫需求”。 妹妹不想寫作業,我簽了“自願承擔妹妹的全部課業任務”。 妹妹弄丟我的競賽資格證,我簽了“自願放棄參賽機會”。 二十年來,我籤的同意書堆滿了五個紙箱。 而妹妹的,只有三張。 直到結婚前,又有一張同意書遞到了我面前。 這次上面寫的, 是“陳錦書自願放棄和丈夫李淮的婚約,讓與妹妹”。 我哭着摔筆說這不公平,爲甚麼每次簽下自願書的只有我。 可爸爸卻嘆了一口,把同意書往我面前推了推 【你看看,哪一張不是你自願籤的?我們甚麼時候爲難過你?】 【爸知道這些年委屈你了。但就這最後一次,等你妹妹嫁了人就好了。】 媽媽紅着眼眶抓住我的手。 【妹妹說沒有李淮她活不下去,你是姐姐,忍心看她一輩子都不嫁人嗎?】 【你都已經讓了那麼多次,再讓一次不會有甚麼的。】 我看着滿牆的同意書,眼淚再也流不出來。 我拿起筆,點頭同意後, 寫下最後一張自願書: 【自願與父母斷絕關係,永不來往。】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