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的燈光亮得刺眼,我忙完一天的工作,癱在沙發上懶得動彈。 表弟周明城突然打來電話,聲音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求我借那塊三十萬的勞力士手錶。 他說有個決定項目成敗的飯局,借表撐場面,信誓旦旦保證一定還回來。 我心一軟,猶豫再三,還是點了頭,把表給了他。 第二天他耷拉着腦袋回來,支吾着說表“喝多了丟了”,那懊悔的表情卻透着幾分假。 我瞟到他手腕上新鮮的劃痕,還有一枚跟他寒酸穿着不搭的寶石戒指。 心裏冷笑一聲,我故意嘆氣:“沒事,明城,丟了就丟了吧。” “反正那表是假的,三百五買的高仿貨,不值甚麼。” 話音剛落,他的臉“唰”地白了,像被雷劈中。 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聲音發抖:“哥,你說甚麼?!” 那驚恐的眼神,像是老底被人揭了個乾淨。 我不動聲色地盯着他,心想,這表的“丟失”,怕是藏着天大的祕密。
完本